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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表知全貌:海关特殊监管区域、自贸区(港)功能
来源:深圳市进出口商会    阅读数:11885    发布时间:2022-07-26    分享到:


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是经国务院批准,设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,赋予承接国际产业转移、联接国内国际两个市场的特殊功能和政策,由海关为主实施封闭监管的特定经济功能区域。

从1990年开始,我国先后推出多种形态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,从最早的保税区到出口加工区、保税物流园区、保税港区、综合保税区、跨境工业园区等。

截至目前,全国现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168个,其中综合保税区156个,保税区8个,保税港区2个,跨境工业区1个,出口加工区1个。经天地纵横顾问统计,截至2022年6月,全国21个自贸区片区范围共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66个,其中综保区60个,保税区5个,保税港区1个。

为了便于业界人员学习和记忆,特此将海关特殊监管区域、自贸区(港)功能罗列如下:


专家联系

熊斌 天地纵横高级合伙人、专家研究员、深圳市进出口商会特邀专家
电话:13828765252   
邮箱:danielxiong@mbase.org.cn 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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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容来源:天地纵横产业研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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